微信上做买卖,不知道对方具体身份信息怎么办?原州区人民法院告诉你! |
分类:合同文书 时间:(2022-04-22 15:07) 点击:452 |
黑龙江律师分析案情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,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微信做生意。近日,原州区人民法院开城法庭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其中就体现了微信交易带来的巨大交易风险。案件回顾: 原告是张易镇的养牛户,通过快手刷到了名为“王兴”的一南方省份的草料供应商,双方加了微信好友后,在微信上展示货品、确定发货数量及付款方式。起初,双方合作的2单生意交易正常,但进行至第3次交易,原告验货时发现草料存在质量问题,遂拒绝收货,并要求对方退还货款,不想对方直接将原告拉黑,再也无法联系!原告起诉后,法院按照其提供的送达地址无法进行送达,经过进一步询问,原告称所谓的被告“王兴”是从别人口中打听而来,他并不知道对方的具体身份信息,为其维权带来重重困难。 注意啦! 因此法官在此提醒人民群众:微信交易虽然方便,超越了空间的限制,但“不见面”交易,也容易产生交易风险。为了防范交易风险,提醒要注意以下几点: 01 在交易时,首先要求对方明确实名电话,并将其身份证上传到微信,仔细核身份证信息是否和本人一致。 02 通过手机号添加好友的,在支付宝搜索栏输入该手机号—快捷功能选择转账—出现验证姓名—输入姓,可验证该号码是否实名登记在交易对方的名下。 03 买受方曾经支付过货款的,点击微信支付中的钱包—账单—具体收款记录—申请转账电子凭证—输入转账人姓名,可收到微信平台发出的电子凭证,凭证能反映出收费款人的身份信息。 04 以上途径无法查询微信使用人身份,对方又注销了微信账号的,可委托财付通支付有限公司对微信号的实名认证身份进行查询。 05 尽量通过文字联络方式保留协商内容,合作双方可将协商的要点制作成文档,上传到微信确认后,能够达到签订书面合同的法律效果。必要时可采取语音通话录音模式,留下证据。
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,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:4000110148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
该文章已同步到:
|